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2名。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岗位为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司法行政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2名,从事基层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自愿从事司法行政辅助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公民;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工作岗位要求的履行职责能力;
6.无不良征信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受处分尚未解除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6.有其它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10月18日至10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17:30。
2.报名地点:巴中市惠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89158181(张女士)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此公告,填写好《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征信报告2份,《招聘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报名表》2份,本人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巴中市惠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
此次采用考核招聘方式,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报考者凭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主要对面试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职业技能及需回避的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政审考察工作由恩阳区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经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
本次考核招聘拟选取前3名人员(以公司电话通知为准),推荐到恩阳区司法局考察遴选,择优录取2名进入体检,体检中若有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确定递补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与巴中惠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到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工作,接受区司法局的领导,服从区司法局的安排,遵守区司法局的管理制度。工资标准为3000元/月,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须由本人缴纳。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面试防疫要求
(一)请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四川天府健康通”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应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面试考点。考生进入面试考场时,应当主动出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考生提供防疫健康信息码等信息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三)考生需持本人当天面试前48小时之内的(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面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面试。
(四)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期间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室继续面试;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本公告由巴中市惠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98915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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