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和条件
(一)招聘临聘教师8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胶州市临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符合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6.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技能水平。
7.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8.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通过考试录用为胶州市临聘教师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网上报名
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qd-jzbd.com/)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日9:00—9月3日12:00。
(二)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应聘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资格审查及缴费
报名截止后,根据报名资料进行线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9月3日14: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务服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弃考,取消其应聘资格。
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招聘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四、考试
根据疫情防控关于人员聚集规模控制的要求及报名情况,如报名总人数能够在一天内完成面试的,免于初试,直接进行面试;如报名总人数不能够在一天内完成面试的,则加初试,根据学科岗位数量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比例情况见《2021年胶州市临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
1.初试、面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具体初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在“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qd-jzbd.com/)公布。
2.初试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和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其中在阅题室阅题5分钟,进入面试室答题5分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3.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范围,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和特点,采用“模拟讲课”方式进行,时间为40分钟,其中在备课室备课30分钟,进入面试室模拟讲课10分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5.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个别学科因人数较多,需分组讲课的,个人成绩加权计算,计算方法为:个人实际成绩=个人讲课得分×本学科总平均分÷本组平均分。按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若成绩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6.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纳入我公司临聘教师人才库,后期因辞职、产假等造成的岗位空缺从人才库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安排短期顶岗。
五、体检
对面试通过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qd-jzbd.com/)公布。体检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对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并聘用,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qd-jzbd.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平均每人每月3600元(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具体发放数额根据日常管理考核等确定。
被聘用人员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被聘用人员聘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考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参加应聘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面试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请注册健康通行码,保持健康通行码为绿色,健康参加面试。
2.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确诊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以及面试前21天内从境外、高风险等级地区来胶的、14天内从中风险等级地区来胶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应聘人员,应向胶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治与专家组申报,电话:0532-82200812,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务必前往胶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做核酸检测。应聘人员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3.应聘人员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应聘人员,须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37.3℃或入场、面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的,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4.面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面试过程中,应聘人员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应聘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
5.参加应聘人员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6.无法提供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上述人员自9月3日起,可联系青岛胶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2-85272639)办理考务服务费退费手续。
请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面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有关说明
1.以上相关报名材料有效时间截至2021年9月3日。
2.招聘有关信息在“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qd-jzbd.com/)发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电话+短信),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4.应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5.录用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一切招聘信息以“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qd-jzbd.com/)发布的信息为准。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青岛胶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2-85272639 监督电话:0532-82233977
联系地址:胶州市上合示范区长江路一号创业大厦
青岛胶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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