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仲裁工作发展需要,结合枣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业务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具体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及团队合作精神,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2、年龄18-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有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和其他仲裁机构等法律服务机构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专业技能要求:
招聘仲裁秘书2人:具有全日制法学(法律)、行政管理、政治学、汉语语言文学、计算机、网络信息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达到四级或相当水平,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受上述专业条件限制。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软件,能吃苦耐劳,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WPS等各种办公软件的使用。
4、以下人员不予招录:(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5)其他不宜从事仲裁秘书工作的情况。
二、人员录用及待遇
1、人员一经录用与枣庄君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2、待遇:采用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五险+其他社会福利的薪酬结构,完成工作任务前提下月平均应发工资4000元左右。
三、报名
请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向指定邮箱提交个人简历。
枣庄仲裁委员会办公地点为:枣庄市新城区市司法局大楼二楼东首。
联系人:冯* 郭*,
联系电话:3352110,
电子邮箱:zzzcwyh@zz.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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