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 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从2022年7月18日至7月26日(不含双休日、节假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一般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我们将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831-8235947,8237647
通讯地址(邮编):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000)
公示期满后,请考生主动到翠屏区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办理调档事宜(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兴盛路436号区档案馆407室,咨询电话:0831-3889678。注:高德地图或百度地图可导航前往)。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三批)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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