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区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人员18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待遇
本次招聘均为合同聘用制岗位,具体岗位见《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2022年6月合同聘用制人员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管理。年薪不低于5万元(税前,含“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相关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存在不适合拟聘岗位与要求的其他情况。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2022年6月2日 8:00-6月15日 18:00
(二)报名方式
1.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登录成都理工大学师资队伍人才招聘(https://hr.cdut.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DjrUOmYTMJPK=1653466448947#/zpgw),选择报考岗位填报。
2.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须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岗位要求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1.根据招聘岗位条件与要求初筛确定线上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审查结果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比例一般不低于3:1),并在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官网公布。
2.报考者未按规定和要求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未按要求填报信息,填报信息错误、不完整、不准确的,均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条件者,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面试方式与内容
采用现场综合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政治思想素质、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的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取消录用资格。
(二)面试时间及有关安排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制发《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及有关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当日,报考者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时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如因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开考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在官网向社会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及岗位排名。
(一)在线心理测试及体检人员确定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心理素质与心理状况,其结果作为学校审定报考者聘用资格的重要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该结果不对外公布,严格为报考者保密。按报考者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人员参加在线心理测试及体检。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体检及规定项目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和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名额空缺,按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资格复核
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对报考者的个人信息、报考材料和体检材料等进行复核,主要通过调阅档案或函调等方式对报考者档案材料的政治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等情况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在复核过程中,报考者被取消报考资格或主动放弃而出现的名额空缺,按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面试、体检、资格复核合格者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校区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报考岗位编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校区不再予以审定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由校区进行审定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通知报到,并报送以下材料:
(一)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2022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三)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四)留学人员应提供有效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取得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学校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此次招聘工作中,应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特别提示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工作可能会调整有关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官网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一)招聘过程中的一切通知事项均由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以邮件、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及时查看和回复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复核、递补、办理聘用手续等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若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此次招聘工作人员的辅导培训班或讲座。
十一、咨询电话
0831-8769823 赵老师
附件:1.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2022年6月合同聘用制人员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点击下载)
2.成都理工大学(宜宾校区)合同聘用制人员线上报考指南(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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