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军人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精神,现将2022年上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和广安市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违纪、零分或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5月15日至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地点:广安市考试指导(市公务员测评)中心(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院)。
(三)面试资格审查要求
1.报考2022年上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的考生,应携带《2022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信息表》(贴上近期免冠证件照片1张)1份、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几类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报考限应届职位的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学生证(如报考职位限专业且学生证上无专业信息,则需由学校出具明确专业情况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他以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考生需在现场签署本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承诺书,待考察时进行核实。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当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者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报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职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证明,以及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他依据材料。
(5)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相关手续和证明以及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审查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
2.报考广安市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考生,需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或证明:
(1)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录公务员的: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①经任职村(社区)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市、区)委组织部签字盖章后的《四川省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贴上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份;②由任职村(社区)所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出具的“截至2022年2月24日,连续担任四川省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截至2022年2月24日,任职已满2年、且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脱贫村在任和离任的驻村第一书记,以及原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的证明材料1份;③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文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④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报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招录公务员的: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优秀工人应携带:①经工作地本人所在单位、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签字盖章后的《四川省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贴上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份;②截至2022年2月24日,在四川省境内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工作5年以上(其中在四川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至少满3年的)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如:有效劳动(务)合同、聘用合同等劳动关系证明或个人工资发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近5年受到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表扬(奖励)证明材料;④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⑤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优秀农民应携带:①经本人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本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四川省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贴上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份;②截至2022年2月24日,在四川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5年以上(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的工作证明材料;③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近5年受到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表扬(奖励)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等;⑤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①经服务地有关单位签字盖章后的《四川省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贴上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份;②由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2022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证明材料1份(未满三年服务期或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特岗教师,须经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③聘期已满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④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表彰(奖励)文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⑤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另外:
①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③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⑤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高校毕业证明、服役年限及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四)面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
2.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负责审查资格的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4.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凡未参加资格审查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5.后续工作有关信息,均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广大考生注意查询。
6.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告知资格审查单位。
二、面试递补资格审查
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对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和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等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审查的人员。递补考生需在接到通知后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届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则该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递补人员的资格审查于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18:30前结束。
三、面试事宜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持资格审查单位发放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考生请自备现金)。凡未按时报到、领取《面试通知书》和缴纳面试考务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2022年5月20日至22日(星期五至星期日)。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各职位具体的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面试当天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等参加面试。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前,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以及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
(五)所有考生需持本人考试前48小时内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来(返)川考生,须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扫描“入川码”,收到弹窗提醒后24小时内在川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临时弹窗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核酸检测时限以采样时间为准。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因高速公路卡点和便民服务采样点实行采样后集中送检,为避免因未及时出具检测结果影响考试,建议考生来(返)广后及时前往市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六)实施A、B类地区分类管控。
1.对7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广人员,实施集中隔离直至抵广后满7天,第1、3、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最后1次双采双检阴性后解除隔离。
2.对7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广人员,按以下方式实施分类管理:
(1)对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广人员,实施居家隔离直至抵广后满7天,第1、3、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最后1次双采双检阴性后解除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
(2)对有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广人员,入广后实施3天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市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结果未出之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七)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考试前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按四川省防疫要求公告的有A、B类地区旅居史,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6.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九)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十一)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面试当天考生如出现体温异常、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可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面试;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并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十二)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广安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健康广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广安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考生提前合理安排个人行程,确保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况追究责任。考生提供材料均用A4纸张印制。
(三)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有关体检、考察事宜,另行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未尽事宜,请与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26-2390075。
政策咨询电话:0826-2390075
资格审查单位联系电话:
0826-2166108(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0826-2333044(广安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0826-2356000(广安市农村(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0826-2369839(广安市建设监察支队)
0826-2870808(枣山园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0826-2226071(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
0826-2889605(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
0826-4822721(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
0826-5552805(中共岳池县委组织部)
0826-6211765(中共武胜县委组织部)
0826-3226387(中共邻水县委组织部)
附件:1.2022年上半年广安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广安市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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