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下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和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公安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遂宁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要求,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折合总成绩及职位排名
2021年下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和2021年下半年遂宁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折合总成绩及职位排名采用网络方式公布,考生进行点对点查询成绩及排名,即每位考生只能查询本人的最终成绩及笔试排名情况。请考生登录遂宁组工网(www.snswzzb.gov.cn)“遂宁市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系统”专栏进行查询。
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遂宁市公安局附2楼会议室(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平大道999号)。
(三)面试资格审查携带资料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贴上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携带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须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等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其他2类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还应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毕业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未能出具证明材料的,须写出承诺,待考察时进行核实)。
2.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亦可在考察开始前提交)。
3.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面试资格审查流程
1.接受防疫检查检测(详见本公告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并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后进入资格审查点。
2.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的资格审查组排队进行资格审查。
3.审查合格后,凭签署意见的《报名信息表》到缴费处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4.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1.面试资格审查逾期不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后果由考生自负。
2.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公告将在遂宁组工网发布)。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3.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考录资格。
四、面试安排
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将于2022年2月19日至2月20日举行。面试相关事项将在遂宁组工网进行公告。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证明以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四川天府健康通”内“核酸与抗体检测结果查询”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正式检测报告为准),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检测,排队入场时遵守“1米线”规定,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新冠肺炎疑似症状者方可进入。
(四)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包括公布本土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遂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遂宁市内目的地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要及时实施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2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才能参加资格审查。
(五)有下列情况的考生请提前与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联系,不能参加本次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前28天内有港台地区、国外旅居史的;
2.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包括公布本土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人员;
3.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来自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社区的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接触史的;
4.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接触史的;
5.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6.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
7.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感染者的。
(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资格审查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鉴于近期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要求执行。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825-2988095、2989391
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0825-2655012
附件:1.2021年下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共425名).xls
2.2021年下半年遂宁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共9名).xls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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