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队伍执勤备战需求,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战勤保障力量建设,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拟面向社会招录战勤保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事消防战勤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和人数
招录岗位:战勤保障岗位;
招录人数:10名(限男性)。
主要任务:车辆驾驶、车辆装备维护保养、物资管理等各类战勤保障工作;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2年11月30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驾驶员可放宽年龄到35周岁(1987年11月30日后出生),身高在1.65米(含)以上,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及统一管理;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
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翰林路999号(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翰林路消防救援站),点击查看具体联系方式。
报名时除报名表(详见附件)外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均需原件与一份复印件):1.本人蓝底、近期免冠照1寸照3张;2.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3.学历证书;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B2照(含)以上车辆驾驶证应提供相应《驾驶证》;5.有军队服役经历人员提供退伍证书。
(二)心理测试以及技能考核
符合报名条件的招录对象参加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参加心理测试。通过心理测试和体能考核的驾驶员,还需参加驾驶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心理测试。由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每人只测查1次,结果现场生成。
(三)体能测试
心理测试合格后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按照体能测试(达标)+面试构成应试者综合成绩。
体能测试由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测试内容包括:1000米跑 、100米跑、仰卧起坐(2分钟)、俯卧撑(2分钟)、立定跳远。
体能测试合格者将进入面试环节,消防救援支队考核人员将同招录对象面对面进行交流,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无故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严格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和录用
(一)公示
根据考核测试情况,计算参加所有考核测试合格的招录对象的总成绩,招录对象总成绩为体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成绩经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核后(按照1:1.5确定入围名单),由消防救援支队确定拟招录人员,在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翰林路消防救援站公示栏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二)录用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优先录用。1.中共党员、学历高、服役期满退伍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人员优先录用;2.具有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1年(含)以上工作经历、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体育特长生、已取得初级(含)以上专职消防员职业鉴定的优先录用;3.具备消防工作所需车辆(装备)维修、冲锋舟(艇)操作、物资管理、潜水等技能的优先录用。4.具有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车辆驾驶经验4年以上,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驾驶技术娴熟。
不予录用。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因违纪违规被有关单位开除公职、辞退的;在学校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犯罪记录的。
(三)报到
公示期满,消防救援支队通知拟录用人员报到,如因个人原因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四)培训考核
培训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全程开展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统一组织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薪金待遇及管理
(一)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21]43号)》和乐山市财政相关要求执行。例:专科及以下学历专职队员入职后定档为八级1档,应发工资为4300元(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另执勤补贴按实际执勤天数发放。
(二)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统一购买相关保险;提供统一免费服装、食宿,每年安排1次免费体检。
(三)在职期间,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推荐参加各级组织相应表彰奖励;遇有国家性综合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时,优先推荐符合条件且综合素质突出人员参加招录。
(四)因消防救援队伍职业特点和工作特殊性,录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工作日全天24小时值班备勤,每人每月轮休8天,遇战备、重大突发事件、重要安保任务等特殊情况除外。工作满1年以上,按照单位管理规定,可享受带薪年假。
(五)正式入职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本人表现和意愿,决定是否续签。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需求的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实行全程退出机制,在职期间如出现违反管理规定、不适应队伍生活、不能达到工作要求等情况,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对象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体检、集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招录资格。
(二)招录对象上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三)本公告由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招录工作接受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监督,监督电话0833-2183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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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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